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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我的心里涌动着一股叫做窃喜的情绪。
相伴长大的情谊并不能轻易忘却,如果裴雁回及时悬崖勒马,或许这份感情……还有的救。
这般想着,我摇着头自嘲一声。
沈书月啊,你不是向来矜贵自持吗?怎么也会为了一个男人,变得不像自己了呢?
如果挽回一段感情,是要依托其他女人的施舍,那它真的有继续下去的必要吗?
就在我内心天人交战的时候,裴雁回已经快马加鞭赶了回来。
他回府的第一件事,便是往胡姬的闺房冲。
他的速度太快,以至于我只能看到一片飞掠的衣角。
下一秒,我亲眼看见,我那泰山不崩于色的夫君,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惊慌的神色,他小心翼翼地将胡姬搂在怀中,温柔地抚摸她额前湿润的碎发。
「不怕,我回来了,不怕……」
胸腔中蔓延上来的酸涩感,几乎要将我整个人吞噬掉。
我勉强稳住身形,艰难地张开了口。
「你……你不看看你们的孩子?」
裴雁回甚至没舍得赏给我一个眼神,自顾自地俯身去看熟睡中的婴儿。
我死死地盯着他,期待着他的下一步动作。
究竟是勃然大怒,奋力将胡姬摇醒,斥骂她为何要背叛自己。
还是伤心欲绝,狠心将胡姬和婴孩送走,从此两不相见。
再或者,是他浪子回头,在红尘情爱滚了两圈,终于发现我是最合适的那个。
我知道自己的姿态多少有些卑微了。
若是让兄长或父亲得知,定要骂我一声软骨头,巴巴守着一根别人不要的烂黄瓜。
可我真的没法劝说自己放弃裴雁回啊!
我是他年少时唯一的光,他又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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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看来,草包庶子和相府嫡女的浅薄爱情,左右不过是几场花前月下,几句海誓山盟就能够概括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年少的我是心怀江湖梦的野小子,裴雁回才是独守深闺的乖孩子。
我不喜绣娘塞到手中的针线,他便偷偷捻过针线,替我绣下两只活灵活现的鸳鸯。
我喜欢大口吃肉喝酒,他用攒了几个月的银钱,大清早去集市买上好的豚肉,小火慢熬几个时辰,只为我醒来便能吃上一口。
我最讨厌小姐书生磨磨唧唧的爱情故事,他便提笔书写大将军征战沙场的英武故事,看得我眼馋不喜,半夜都抱着剑鞘流哈喇子。
我走在人前咋咋呼呼,他跟在身后细致地收尾。
可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的呢?
好像是那一年,南羌换了新王,那是有勇有谋的战将,甫一上任,就对大乾这块宝地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自此,两地战事一触即发。
大乾多年没打过仗,论军力战力都不是南羌的对手,一时间竟被人家打得节节后退,边地十二城池全部失守。
偏生京都那群拿着笔杆的文臣,都是一副贪生怕死的废物模样,嘴皮子上下一张,竟想出让女子和亲的昏招。
当今圣上子嗣凋零,统共孕育三子,还全都是儿子,是以和亲女子只能出自世家大臣。
我爹是丞相,我哥是修撰,我是全京都身份最尊贵的贵女。
两邦交好的大事,舍我其谁?
我在人前表现出大义凛然的模样,背地里却抱着裴雁回哇哇大哭。
向来沉默寡言的裴雁回第一次抱紧我的腰,他在我耳边低语,书月,有我在,你不会去和亲的。
隔日,裴雁回在我枕边放了刚炖好的新鲜猪蹄,提起一把剑就要去参军。
春杏急急忙忙将我喊醒,我赶紧从枕头下掏出刚刚锻造好的疏月剑,追了出去。
我的少年将旧剑交给旁人,自己抱着疏月爱不释手。
我和他中间隔了千重山万重水。
他却告诉我。
书月,别怕,等我回来,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来娶你。
我信了,他也没辜负我的信任。
三年时间,裴雁回在行武一途表现出惊人天赋,从小卒到百夫长,千夫长,直到爬上将军的位置。
少年英姿勃发,一杆长枪东征西战,所带领的雁家军各个骁勇善战,打得那群蛮人满地找牙。
无数文人推崇他,敬仰他,给他冠上当世霍去病的美称。
他们说他天生傲骨,容貌俊美,却不近女色,不恋红尘,简直是天生的战神。
听到这种传言的我莞尔一笑。
裴雁回他哪里是不近女色,他分明是一颗心全给我一人,仅此而已。
但是,这么好的裴雁回,怎么就突然变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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