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千古一帝 (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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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秦始皇焚书所造成的后果,前人过于夸大,从郑樵、范浚开始,对经书的消亡是否是秦始皇焚书造成的这一问题进行了重新探讨,这成为一个被不断议论的焦点。这与对秦始皇的评价密切相关,如果秦始皇焚书对典籍造成的损失没有后人想象得那么严重,将秦始皇斥责为暴君的一个重要证据就失去了说服力。
关于这个焦点,后来者一直在讨论。清代前期桐城派代表人物刘大魁作《焚书辨》也提出,“六经之亡,非秦亡之也,汉亡之也”,“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刘大魁认为,汉军进入咸阳的时候,萧何只知道取律令图籍之书,对秦博士所藏之书却摒弃不问,项羽的一把大火使之消亡殆尽。所以秦始皇的焚书没有使图书消亡,后来典籍损失殆尽的状况是萧何与楚霸王项羽的责任,和秦始皇没有关系。
此种观点到康有为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秦焚六经未尝亡缺考》一篇中鲜明地指出“秦焚书,六经未因此而亡;秦坑儒,儒生未因此而绝”;而造成“后世六经亡缺,归罪秦焚”,是因为大家“不知此刘歆之伪说也”。康有为又把责任加在西汉刘歆的头上,也与秦始皇没有关系。
上述不同时代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秦代的“焚书坑儒”进行了深刻剖析。他们的研究继往开来,从而使得这桩存在两千多年的历史公案渐渐褪去神秘面纱,从而逐渐揭去强加在秦始皇身上的对古代典籍消亡负有首要责任的重大罪名。而在这个历来导致对秦始皇进行负面评价的证据的力量渐趋缩小之时,对秦始皇的评价亦趋客观。
围绕秦始皇评价的第二个重要议题是郡县制与封建制的争论。当年,这场争论引发了震惊世人的“焚诗书”事件。
明末清初的大学者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一书中指出:“夫封建之不可复也,势也。”这说明秦始皇废封建行郡县是历史的大趋势,不是哪一个人可以决定的。
王夫之并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什么郡县代替封建是历史的大趋势,但是,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这一点。
周朝施行封土建国的封建制之始,周天子力量强大,完全有能力担当天下共主;各诸侯国之间因为血缘关系亲近也不会相互征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世各诸侯国的血缘关系越来越疏远,因此,相互之间以强凌弱的现象屡屡发生,不可禁绝。而且,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一定会削弱,周天子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力。诸侯国中最强者必然会出面收拾残局,打着维护周天子的旗号